10人被判有罪!武汉法院严厉打击抗拒执法罪
荆楚网(湖北日报网)讯(通讯员:邓爽、张飞亚、何玉琼)武汉法院依法惩治抗拒执法罪取得新成果。今年以来,两级法院已对8起案件10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,其中1起案件被选为湖北法院打击藐视执法犯罪系列典型案例之首。执法拒绝行为的执法力度和精准度不断提高。
因经济纠纷,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令执行对象石先生支付经济损失58万余元。石先生启动执行程序后,拒绝申报资产,将工资收入转入家庭消费账户,并多次进入高消费场所,违反限制消费令。
东湖高新区法院依法决定对其行政拘留15日。拘留期满后,施先生仍拒绝履行义务。法院随后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调查。检方启动了拒绝执行刑罚的程序。
本案审理过程中,石先生的亲属代表石先生执行了23万余元,并与两起执行案件的执行人达成了长期履约和解协议。法院裁定石有行为能力,但他拒绝出庭。情节严重,构成拒不执行刑罚犯罪的。由于认罪并部分履行职责,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。
武汉两级法院不断完善惩治拒不执行犯罪的执行机制,推动不断完善执法的质量和效率。两级法院拓展执法协同网络,加强与公安机关、市场监管部门、房地产等系统的网上对接,便利与网络服务公司、邮政部门的信息共享,极大提高财产调查管理效率。
对于情节较轻、涉嫌不履约的被执行人,法院完善预警告知制度,发布限售、失信预挂牌、预扣押、预融资等预处罚通知,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。今年以来,已发出通知2万余份,要求1600余名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。
两级法院审查诸如工作等事项以追偿等诉讼为重点,强调涉及人民生命财产案件的管理,规范使用搜查、审计、罚款等手段,加强线索侦查和移送,抵御警方犯罪。
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,将不断创新完善执法工作方式,发挥高水平司法执法工作优势,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日益健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。武汉广告,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和谐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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